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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實讀者李小姐問到: 蘋果屋有蘋果可以吃嗎?
答案是: 蘋果屋前種有"公家"蘋果小樹兩棵。等到蘋果成熟時,千萬不要學牛頓一樣睡在蘋果樹下,被掉下的蘋果砸醒,而是先搶先贏把樹上的蘋果吃光。

而蘋果屋的找尋過程則是充滿艱辛那!

決定找新居後,我就跟小羊提議說: 上網找吧!台灣都是如此,德國應該也有不少房東會在網上登載消息。而且我們還可以先看看房子的照片喔!

事實是沒錯,有不少好房子等著出租,但也都貴的嚇人!除了房租及押金(通常是二個月的房租)外,網上的房子多是仲介負責,也就是說我們還得付2-4個月不等的房租當仲介費用。如此加總,如果在網上找租屋,等我們簽約完成後,可能得一次先付半年房租的費用。而讓我覺得不平的是,為什麼不是房東付仲介費用?最起碼也是雙方各半吧!

說起來,在德國當房東非常簡單,簡單到讓我覺得不可思議:

* 如果想退租,要3個月前寫封正式信函(口頭不算),通知房東要解約。就像辭職一樣,得在3個月前跟公司申請,好讓他們登報or上網找尋繼任者。期間還要不停地讓房東帶人參觀你家,然後希望繼任者趕快簽約,這樣才能輕鬆拿回押金。當然啦!如果讓房東覺得房子沒有被維持良好,租金也可能會被沒收也不一定。

也許有讀者會問(好吧,也許沒人會有興趣)如果沒那麼剛好3個月接續新租屋要怎麼辦?很好辦,答案就是勒緊褲帶,付兩邊的房租。如果計畫良好,再加點運氣,只需多付一個月的舊居房租錢,好讓自己有時間把舊居打掃乾淨,並拿回租金。當然,最慘不過就是當3個月的"田橋仔"。

* 租屋如租空殼,只有管線,沒裝潢,沒廚房,有些連馬桶蓋也沒有!我想可能是原來的壞了,房客自購新的,但房東不願買單,舊房客也不想吃虧,就只好也一起搬搬走囉。也就是說,就是花大把鈔票租個有屋頂&牆壁的空殼。

關於裝潢,我可以理解房客品味各不相同,還是自己動手最實在。但沒廚房,是要人怎樣開火哩!在台灣搬家需看時辰,最重要不過安床及開灶。在德國,還得花錢安裝廚具&爐子!如果舊廚具能安放在新殼,也就罷了,偏偏每個新居大小又不相同!想到楊妹在北京租房,連換個燈泡都有房東來代勞,就讓我有滿腹的辛酸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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